• 索 引 号:QZ07101-1800-2022-00120
    • 备注/文号:南政〔2022〕13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8-04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张汉沂同志免职的通知
    时间:2022-08-04 16:48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雪峰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张汉沂同志不再担任南安市公安局督察长职务。

      免职时间从2022年7月21日起算。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