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800-2021-00231
    • 备注/文号:南政〔2021〕38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9-28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周利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时间:2021-10-08 17:34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南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教导员周利恺同志确定为正科级;

      南安市公安局梅山派出所所长黄湛嵘同志确定为正科级;

      南安市公安局官桥派出所所长吕景腾同志确定为正科级;

      南安市公安局水头派出所所长刘建加同志确定为正科级;

      叶菊芳同志任南安市公安局政工室主任;

      王金虎同志任南安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教导员(正科级);

      张文池同志任南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陈金钞同志任南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蔡明泉同志任南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陈巧东同志任南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戴铎树同志任南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严重罪案侦查中队中队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李洪清同志任南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刑事技术中队政治指导员(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吕衍文同志任南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溪美中队中队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黄添佳同志任南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溪美中队政治指导员(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张振行同志任南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水头中队中队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吴伟琦同志任南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水头中队政治指导员(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王友谊同志任南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洪濑中队中队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吴亚志同志任南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洪濑中队政治指导员(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赵世润同志任南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诗山中队中队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谢良辉同志任南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诗山中队政治指导员(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吴有为同志任南安市公安局海防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李猛康同志任南安市拘留所所长,免去其南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副科级)职务;

      王锦聪同志任南安市拘留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陈永招同志任南安市公安局溪美派出所副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侯阿艺同志任南安市公安局溪美派出所副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苏立二同志任南安市公安局溪美派出所副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黄实现同志任南安市公安局柳城派出所副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黄伟龙同志任南安市公安局柳城派出所副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苏上拔同志任南安市公安局美林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南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水头中队中队长(副科级)职务;

      苏钦树同志任南安市公安局美林派出所副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张金荣同志任南安市公安局梅山派出所副所长(副科级),免去其南安市公安局石井派出所副所长(副科级)职务;

      姚胜宾同志任南安市公安局梅山派出所副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洪章旺同志任南安市公安局洪濑派出所副所长(副科级),免去其南安市公安局官桥派出所副所长(副科级)职务;

      李志锋同志任南安市公安局洪濑派出所副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洪于鑫同志任南安市公安局霞美派出所副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苏鹏程同志任南安市公安局霞美派出所副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李凯同志任南安市公安局霞美派出所副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洪明益同志任南安市公安局官桥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其南安市公安局柳城派出所副所长(副科级)职务;

      苏隽伟同志任南安市公安局官桥派出所副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戴建水同志任南安市公安局官桥派出所副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王璟同志任南安市公安局官桥派出所副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洪清海同志任南安市公安局水头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其南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溪美中队中队长(副科级)职务;

      李锦华同志任南安市公安局水头派出所副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吴文炜同志任南安市公安局水头派出所副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洪序龙同志任南安市公安局水头派出所副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陈雄飞同志任南安市公安局丰州派出所副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苏海彬同志任南安市公安局丰州派出所副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林开明同志任南安市公安局仑苍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其南安市公安局诗山派出所副所长(副科级)职务;

      陈进发同志任南安市公安局仑苍派出所副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康亮同志任南安市公安局仑苍派出所副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欧阳肖林同志任南安市公安局省新派出所教导员,免南安市公安局霞美派出所副所长(副科级)职务;

      陈俊瑜同志任南安市公安局省新派出所副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黄宗灿同志任南安市公安局东田派出所副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傅仰莲同志任南安市公安局英都派出所副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傅东川同志任南安市公安局金淘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连孟昭同志任南安市公安局金淘派出所副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尤泽升同志任南安市公安局诗山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其南安市公安局柳城派出所副所长(副科级)职务;

      傅佩珩同志任南安市公安局诗山派出所副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王金潮同志任南安市公安局码头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傅裕同志任南安市公安局码头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其南安市公安局向阳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尤文贤同志任南安市公安局码头派出所副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戴文生同志任南安市公安局罗东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其南安市公安局溪美派出所副所长(副科级)职务;

      戴俊彬同志任南安市公安局罗东派出所副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李金水同志任南安市公安局洪梅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其南安市公安局洪濑派出所副所长(副科级)职务;

      李建都同志任南安市公安局康美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其南安市公安局美林派出所副所长(副科级)职务;

      王振旭同志任南安市公安局石井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其南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刑事技术中队中队长(副科级)职务;

      张慧勇同志任南安市公安局翔云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林荣生同志任南安市公安局蓬华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黄钦裕同志任南安市公安局九都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其南安市公安局乐峰派出所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

      侯文恭同志任南安市公安局乐峰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南安市公安局水头派出所副所长(副科级)职务;

      陈超民同志任南安市公安局乐峰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陈华颖同志任南安市公安局向阳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免去吴佳瑜同志南安市拘留所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

      免去卢志鹏同志南安市拘留所教导员职务,保留正科级;

      免去卢文志同志南安市公安局溪美派出所副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

      免去张金松同志南安市公安局美林派出所所长职务,保留正科级;

      免去陈荣山同志南安市公安局省新派出所教导员职务,保留副科级;

      免去王明灿同志南安市公安局码头派出所所长职务,保留正科级。

      以上同志职务任免时间从2021年9月18日起算。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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