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600-2026-00167
- 备注/文号:南政函〔2026〕140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4-27
洪濑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呈报审批西三线对接工程洪濑门站项目独立城镇建设用地详细规划(含选址论证专章)的请示》(南洪政〔2026〕2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西三线对接工程洪濑门站项目独立城镇建设用地详细规划(含选址论证专章)》方案,规划区总用地面积1.7110公顷(折约25.7亩)。
二、本次规划方案确定的地块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建筑退让等控制指标应作为强制性内容予以控制。
三、本次规划经批准后,由市自然资源局实行统一管理,市政府对规划实施和开发建设进行监督。
四、经批准的《西三线对接工程洪濑门站项目独立城镇建设用地详细规划(含选址论证专章)》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更改。如确需调整或修改,应按照法定程序呈报审批。
五、你镇在规划批准后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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