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600-2025-00450
    • 备注/文号:南政〔2025〕27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9-16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9-17 10:54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决定于2026年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闽政〔2025〕8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泉政〔2025〕2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普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意义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开展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通过这次普查将全面摸清我市“三农”家底,为科学制定全市“三农”政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撑。各乡镇(街道)、雪峰开发区,市直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普查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我市农业经济发展状况。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是在南安市域内的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

      普查的行业范围涉及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三、普查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四、普查组织实施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涉及范围广、调查对象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乡镇(街道)、雪峰开发区、市直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依法普查,认真做好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市政府成立南安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全市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普查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动撤销。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其中,市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南安调查队负责具体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市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方面的事项,由市发改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南安调查队、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文体旅局负责和协调;涉及乡村振兴、农业生产、渔业生产经营等方面的事项,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和协调;涉及经营主体登记注册方面的事项,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林业生产经营方面的事项,由市林业局负责和协调;涉及耕地信息等方面的事项,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水利基础设施信息等方面的事项,由市水利局负责和协调。其他掌握普查有关基础资料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及时准确提供部门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

      各乡镇(街道)、雪峰开发区要尽快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负责本地农业普查组织和实施工作。要充分发挥基层广大干部的基础性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切实提升普查质效。

      五、普查要素保障

      各级普查机构要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聘用或选用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稳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普查所需经费由市财政统筹保障解决,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确保按时足额拨付到位,不得因普查经费短缺或拨付不到位影响普查工作的正常开展。各级普查机构要厉行节约,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杜绝浪费和违规使用。

      六、普查工作要求

      (一)严格依法普查,确保数据质量。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将依法行政落实到普查全过程。普查工作中搜集的单个普查对象的资料,应予保密,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普查工作中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加强普查指导培训,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

      (二)创新技术手段,提升工作实效。加强现代化调查手段的应用,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准确测量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查清设施农业状况。广泛应用行政记录,加强普查资料开发利用,推动普查数据共治共享,为科学制定“三农”政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数据支撑。

      (三)广泛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以及有关部门服务平台的宣传作用,广泛深入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提高普查对象的知晓度、参与度,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填报普查数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南安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南安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陈志慧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曾军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潘志卿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叶长青  市统计局局长

      刘德来  国家统计局南安调查队队长

      傅承汉  市发改局重大项目服务中心主任

      吕秀清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

      成员:侯锦超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余伟真  市委编办副主任

      陈穗宁  市公安局副局长

      吴帮助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

      林礼成  市人社局副局长

      陈锦献  市资源局二级主任科员

      吴热薪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少峰  市林业局副局长

      洪永福  市水利局二级主任科员

      郭莎婷  市文体旅局副局长

      黄彬辉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黄察今  市统计局副局长

      陈明波  市武装部保障科科长

      林远华  国家统计局南安调查队一级主任科员

      南安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黄察今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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