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600-2025-00380
- 备注/文号:南政地〔2025〕92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8-14
市资源局:
《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南安市王文教羽毛球馆项目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对象名称变更有关事宜的请示》(南资源〔2025〕67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该地块协议出让对象名称由南安市旧城改造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为南安市筑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出让相关事项按《南安市王文教羽毛球馆项目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方案》办理,由你局主持并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附件:南安市王文教羽毛球馆项目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方案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南安市王文教羽毛球馆项目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2025年第二次自然资源利用管理联席会暨自然资源价格委员会研究同意,且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其他意向用地单位申请,决定以协议方式出让南安市王文教羽毛球馆项目(南安市XY2025004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南安市王文教羽毛球馆项目用地位于美林街道洋美社区,用地面积17.19亩(11460平方米),用地权源为经南安市人民政府批准收储的国有建设用地(收储文号:南政地〔2025〕32号)。
二、出让主要事项
(一)出让对象:南安市筑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二)出让方式:协议出让。
(三)地块编号:南安市XY2025004号。
(四)土地出让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体育用地。
(五)主要规划设计条件:
1.用地性质:体育场馆用地 。
2.用地面积:11460平方米(折17.19亩)。
3.容积率:FAR≤1.0。
4.建筑密度:D≤50%。
5.绿地率:G≥30%。
6.建筑高度:H≤30米
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照《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南安市XY2025004号出让地块规划条件>的通知》(南资源规〔2025〕31号)执行。
(六)土地使用年限:50年,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七)出让地价:经委托福建华审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评估,南安市王文教羽毛球馆项目总地价为875.544万元(折50.93万元/亩),协议出让地价确定为876万元(折50.96万元/亩)。出让地价不含耕地占用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森林植被恢复费、排污费、教育费附加和契税等政府规费,相关税费由用地单位承担缴交。
(八)交地方式及交地时间:
1.交地方式:按平整后的现状土地条件(包括地表现状、场地标高现状、地质结构现状、市政配套情况现状等)交地,出让人不再对场地进行处理;
2.交地时间: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交地。
(九)开发建设期限:限定动工开发期限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动工、动工之日起12个月内竣工。
(十)出让金的付款方式及期限:南安市筑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自草签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支付土地成交价款的20%做为定金,剩余部分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全部缴清。
(十一)土地平整问题。涉及砂石资源的应按照《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3〕51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土地平整有关费用由市财政负责支付。在完成处置后再办理供地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由南安市筑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南安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有关事项严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执行。
(二)协议出让具体手续由南安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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