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600-2025-00065
- 备注/文号:南政地〔2025〕8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2-26
市自然资源局:
《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水头镇世纪新城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用地使用集体土地的请示》(南资源〔2025〕11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水头镇世纪新城社区集体建设用地0.043公顷(原地类为建设用地),拨用作为水头镇世纪新城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用地。规划用地性质为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水头镇人民政府应根据项目备案、规划要求等进行监督和管理,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变相开发房地产。请按规定办理有关用地手续,缴纳各项用地税费。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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