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600-2024-00578
- 备注/文号:南政地〔2024〕10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12
市自然资源局:
《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南安市2024年(工业)G011号等两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变更事宜的请示》(南资源〔2024〕91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南安市2024年(工业)G011、G012号地块耕地占用税全额计入出让底价,变更相应地块成交价,即南安市2024年(工业)G011号地块成交价变更为1869万元,南安市2024年(工业)G012号地块成交价变更为1653万元。
二、由你局按变更后的出让金金额与相应地块用地单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其他出让事项不变。
特此批复!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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