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600-2024-00551
- 备注/文号:南政文〔2024〕499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1-28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
你司《关于商请批复<泉州南安市城区移动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补充册(5G部分)>的函》(泉州铁塔函〔2022〕19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泉州南安市城区移动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补充册(5G部分)》,规划年限至2030年。
二、在《泉州南安市城区移动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补充册(5G部分)》组织实施中,要充分考虑城市规划、景观风貌等要求,制定无线通讯局址、基站建设等近期计划和远期目标,对各运营商基站建设需求全面统筹,合理规划部署,优化建设模式,提高网络效率,减少资源消耗。
三、《泉州南安市城区移动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补充册(5G部分)》应纳入城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并实施,严格按城市国土空间规划制定的城市人口和用地规模落实各项规划指标。
四、《泉州南安市城区移动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补充册(5G部分)》经批准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如因城市发展需要确需调整的,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报批。
五、移动通信基站施工前,你司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施工时必须报告相关乡镇(街道)和部门共同进行放样。同时,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做好通信基站建设涉及的赔青、植被恢复、道路修复等工作。规划实施过程中,如确需修改,须按程序报批。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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