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600-2024-00550
- 备注/文号:南政办明传〔2024〕37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1-27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市属国有企业:
为更好地推动用地平整项目监管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南安市用地平整项目“八人管一地”工作实施方案》,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安市用地平整项目“八人管一地”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的监管职责,推动用地平整工作高效规范实施,全面提升监管效能,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要求
“八人管一地”机制,旨在通过责任包干制度,确保土地供应前期用地平整项目的顺利实施与高效监管。每宗用地平整项目由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属地乡镇(街道)或开发区各派出一名科级领导和业务骨干,所在地村(居)党组织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和所属网格员共同负责平整全过程的监管。
二、主要监管内容
“八人管一地”机制重点监督检查用地平整实施单位是否落实责任人员配置、视频监控、颗粒物监控等工作制度;是否落实喷淋设备、三级沉淀池、防尘网等设备配置;是否落实降尘、现场及运输防尘等环保措施;是否落实施工安全措施、隐患排查整治等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是否落实施工实施方案、是否存在超深越界平整开挖、是否有围挡、是否落实边坡治理和防护(若需)等监管要求;是否落实使用渣土平台运输车辆、安全文明施工、超限超载自查自纠等渣土(石料)运输管理要求;是否落实聘请第三方监理单位全过程监管等。
三、实施步骤
(一)项目信息编制与共享
市自然资源局按照用地平整项目招投标及启动实施情况,及时更新编制《南安市土地供应前期用地平整项目信息表》,市生态环境局、属地乡镇(街道)或开发区、属地村(居)按要求及时报送监管责任人。信息表详细列出平整项目的地块、位置、面积、施工单位、预计完成时间、监管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并及时共享给市生态环境局、属地乡镇(街道)、开发区等相关部门,以便各单位及时掌握信息,协同推进工作。
(二)定期检查与日常巡查
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属地乡镇(街道)或开发区、村(居)需每周联合或单独检查一次平整项目开展情况,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推进、按要求落实。同时,属地乡镇(街道)或开发区、村(居)也需开展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报告潜在问题。通过定期检查与日常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管体系。
(三)问题协调与处理机制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到任何问题或纠纷,需及时组织协调与处理:一是由项目现场负责人进行初步沟通协调,属地乡镇(街道)或开发区、村(居)协助解决问题;二是如问题无法解决,由市级相关部门(如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组织协调解决;三是如问题较为复杂或涉及多个部门,启动市领导协调机制,由挂钩乡镇(街道)或开发区的市领导组织召开协调会议,商讨解决方案。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八人管一地”机制是落实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土地平整项目高效、规范实施的有效监管措施,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压实责任、高效联动、协同配合,扎实推动“八人管一地”机制有效落实。对执行过程中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导致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破坏、资源浪费或阻碍项目推进等严重后果的,将对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二)定期检查,高效协调。市大督导办要定期组织 “八人管一地”机制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协调化解难题;挂钩乡镇(街道、开发区)市领导要全面参与,结合市领导工作协调机制,协调化解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协助项目高效推进。
(三)及时总结,规范存档。“八人管一地”机制各责任部门要及时复盘总结工作推进情况,不断优化监管措施,推动持续高效监管;及时将检查情况报至市自然资源局汇总,项目实施完毕后逐宗归档,形成工作闭环。
附件:1.南安市土地供应前期用地平整项目信息表
2.南安市用地平整项目现场联合检查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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