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600-2024-00504
- 备注/文号:南政文〔2024〕437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0-18
市消防救援大队:
《南安市消防救援大队关于南安市官桥镇南桥街111号民房“2024.1.27”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泉南消〔2024〕3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事故调查组对本起事故的原因分析、性质认定和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处理意见及事故防范整改措施建议。
二、官桥镇政府要深刻吸取此次火灾事故教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做好消防安全培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三、市消防救援大队要发挥好消安委平台作用,抓紧督促落实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处理。
附件:南安市官桥镇南桥街111号民房“2024.1.27”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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