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600-2024-00455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30
根据《福建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发布2024年第2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的通知》(闽森防指〔2024〕2号)文件精神,将全市林区划定为森林高火险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10月1日至10月8日),严禁火源上山,禁止林区一切野外用火。
二、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要加强对护林员巡山护林管理,护林员应在岗在位,发现火情第一时间上报,要督促护林员开启手机定位系统,监督护林员加强巡山护林。
三、南安市印山森林消防队在此期间要统一食宿,24小时集结待命。各乡镇(街道)森林消防队伍进入戒备状态,进一步落实扑火通讯、车辆、物资、机具设备等,做好扑火的各项准备。
四、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要加强值班值守,值班人员要在岗在位。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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