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600-2024-00439
- 备注/文号:南政文〔2024〕401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24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南安市能源工贸集团代表市政府建设运营南安市公益性公墓项目的批复
时间:2024-09-25 20:32
市民政局、能源工贸集团:
你们单位关于《南安市能源工贸集团履行建设运营南安市公益性公墓项目的请示》(南民〔2024〕7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市属国有企业南安市能源工贸集团全资子公司南安市安德殡仪服务有限公司代表市政府负责建设运营南安市公益性公墓项目。项目要严格按照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建设运营,坚持公益属性,满足群众丧葬的基本需求。民政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坚持节地生态、绿色环保原则。
此复。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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