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600-2024-00380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8-14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南安市界内山美水库和石壁水库用地权属登记的批复
    时间:2024-08-14 20:14

    市水利局:

      你局《关于南安市界内山美水库和石壁水库用地办理权属登记的请示》(南水〔2024〕158号)收悉,由于水库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民生利益,为解决因历史遗留导致的权属问题,提高水库使用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南安市界内山美水库和石壁水库以国有土地行政划拨形式分别供地给泉州市山美水库水资源调配中心和泉州市石壁水库水资源调配中心,按相关规定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批复。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