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600-2021-00063
    • 备注/文号:南政文〔2021〕27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4-01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安市九都镇墩兜村西路3号民房“2020·12·19”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时间:2021-04-01 15:23

    市消防救援大队:

      你大队《关于南安市九都镇墩兜村西路3号民房“2020·12·19”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泉南消〔2021〕2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事故调查组对本起事故的原因分析、性质认定和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处理意见及事故防范整改措施建议。

      二、同意维持九都镇政府对相关人员的处理意见。

      三、九都镇政府要深刻吸取此次火灾事故教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做好消防安全培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四、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向社会公布事故处理情况。

      附件:南安市九都镇墩兜村西路3号民房“2020·12·19”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南安市九都镇墩兜村西路3号民房“2020·12·19”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2020年12月19日0时42分,九都镇墩兜村西路3号一民房发生火灾,造成一名老人死亡。

      根据《泉州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督促整改近期火灾暴露问题的函》(泉消联办〔2021〕1号)要求,南安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市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市公安局、应急局、民政局等部门组成的火灾事故调查组,同时邀请市纪委监委派员参加。

      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调阅有关资料、火灾物证鉴定和询问相关人员,基本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建筑情况

      着火建筑位于九都镇墩兜村西路3号民宅,起火建筑为单层砖混结构民房,南北长12.3米,东西宽5.4米,占地面积约66.5平方米。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处置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

      2020年12月19日0时42分,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南安市九都镇墩兜村西路3号民房着火,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调派辖区南安梅山消防站共3辆消防车21名指战员前往处置,并调派美林消防站共4辆消防车28名指战员前往增援(中途返回),南安市消防救援大队陈瑞杰大队长带领值班参谋随警出动。1时17分梅山消防站到场,发现着火屋顶已经坍塌,经询问了解民房内有1人被困,消防指战员立即展开搜救。1时50分明火扑灭,2时26分现场发现一名遇难者遗体(死者:黄伦中,男,南安市九都镇人,身份证号码:350583*******7719),此次火灾过火面积约20平方米。

      (二)事故救援评估情况

      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询问参战指战员、查看出警记录等方式,对接警出动及火灾扑救经过进行核实了解认为,此次灭火救援行动先期响应迅速,救援行动开展有序,救援过程中未发生次生衍生事故,无救援人员伤亡,事故应急处置较好。

      三、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性质

      (一)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根据南安市消防救援大队《火灾事故认定书》(南消火认字〔2021〕第0001号),认定该起火灾起火原因可以排除雷击、外来火源、电气线路故障、自燃等引起的火灾的可能性,不能排除吸烟不慎引起的火灾。

      2.间接原因: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不强。该老人已78岁,行动不便,有卧床吸烟的不良生活习惯;子女等看护人未尽到防火教育、火源管控等职责。相关镇、村对消防培训、宣传教育覆盖面不广,对老人小孩等重点人群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还比较薄弱。

      (二)事故性质

      本起火灾事故系一起一般亡人火灾事故。

      四、事故责任的认定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南安市九都镇墩兜村消防网格管理员陈清清作为该村消防工作的具体负责人,未经常性开展消防安全排查和入户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南安市九都镇政府对墩兜村安全网格员陈清清进行提醒谈话处理,建议维持九都镇政府对相关人员的处理。

      五、事故的反思和下一步防范措施

      (一)强化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推动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以及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落实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村委会的消防安全责任,特别是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好“最后一公里”的责任,避免责任落实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形成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统一领导,村委积极作为的良性工作状态。

      (二)加强重点人群消防管理。针对老人及贫困、行动不便人员,由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组织社工、楼门长以及村(社区)居民党员干部或退役军人、志愿者开展重点人群家庭“一帮一”活动,由帮扶人定期对被帮扶对象进行家庭走访,宣讲消防安全常识,了解生活习惯,引导培育良好的消防行为习惯。积极引导独居老人统一在敬老院、幸福院居住或与监护人同住。

      (三)加大消防安全设施投入。积极推动公共资源向重点人群或社会民生问题倾斜,发动扶贫办牵头,结合脱贫攻坚,通过政府补助、电力部门优惠、村民自筹等办法,逐步解决贫困户电气线路老化、敷设不规范等问题。积极在留守老人、贫困家庭等重点人群场所安装“智能烟感”,及时向帮扶人、监护人推送报警信息、及时施救,努力改善重点人群居住场所消防安全条件。加强公共消防宣传设施投入,在全市所有村(社区)增设防火公约、消防橱窗、标语,有条件的地方依托人流量大的公园建设消防安全主题公园,设置消防逃生体验、消防主题雕塑、特色消防宣传展板等设施,利用公交车、消防宣传车等每天出动开展全时段巡回消防提示宣传,提高宣传实效。

      (四)突出社会化消防宣传工作。广泛发动公益队伍加入消防公益宣传,组织开展消防上门帮扶、集中公益培训等宣传活动。加大政府购买消防服务力度,重点开展消防知识“三下乡”(“执法服务下乡、防火技能下乡、消防宣传下乡”)、农村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消防科普等工作。将上门入户宣传活动开展情况纳入乡镇(街道、开发区)、派出所、村(居)委日常工作内容,制定入户宣传计划,发放《家庭消防安全告知单》,分片包干逐步推进,普及安全用火用电、居家防火攻略、应急疏散逃生等消防常识,提高群众防灾自救能力,实现全市3348名重点人群消防宣传全覆盖。利用电视台、报刊、网站等媒体资源,户外LED、电梯电视等楼宇视频、“村村通”广播高频次推送消防安全公益广告,全面推广“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提高消防安全宣传的覆盖面。要用“以案说法”的形式,用血淋淋的火灾教训,直观的在农村社区媒体电视播放火灾案例,给人以警示。

     

     

     南安市九都镇墩兜村西路3号民房

      “2020·12·19”火灾事故调查组

      2021年3月30日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日印发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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