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0100-2025-00507
    • 备注/文号:南政办函〔2025〕38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0-16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专班的通知
    时间:2025-10-20 15:57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效发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在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推乡村全面振兴的积极作用,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发〔2024〕149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支持利用政策性金融资金加快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522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闽自然资规〔2025〕1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政策性金融支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专班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全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策划、融资对接与实施落地。

      一、工作专班成员

      组长:王连赞  市人民政府市长

      常务副组长:周  全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苏智谋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蔡佳荣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员:曾  军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戴江华  市发改局局长

      黄子牙  市工信局局长

      李臻辉  市财政局局长

      陈金枢  市住建局局长

      刘坤来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潘志卿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施能利  市林业局局长

      黄志宏  市水利局局长

      黄秋燕  市文体旅局局

      吴文永  市生态环境局分党组书记

      叶正青  市国资办常务副主任

      刘金法  市能源工贸集团总经理

      陈焕元  市文体旅集团总经理

      苏培荣  溪美街道办事处主任

      苏远华  柳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用民  美林街道办事处主任

      柯奕坤  省新镇人民政府镇长

      卓江生  东田镇人民政府镇长

      谢晓敏  仑苍镇人民政府镇长

      黄宗权  英都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炳煌  翔云镇人民政府镇长

      谢鲁艺  眉山乡人民政府乡长

      傅成顺  金淘镇人民政府镇长

      黄东波  蓬华镇人民政府镇长

      翁启栋  诗山镇人民政府镇长

      黄  勇  码头镇人民政府镇长

      吕全福  九都镇人民政府镇长

      郭艺芬  向阳乡人民政府乡长

      傅自强  罗东镇人民政府镇长

      许柏松  乐峰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言捷  梅山镇人民政府镇长

      郑宗毅  洪濑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永生  洪梅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奇一  康美镇人民政府镇长

      赵永基  丰州镇人民政府镇长

      黄河水  霞美镇人民政府镇长

      廖汜彬  官桥镇人民政府镇长

      潘荣裕  水头镇人民政府镇长

      林三强  石井镇人民政府镇长

      陈毓融  农发行南安市支行行长

      工作专班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泉州市关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涉及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落实工作任务;全面统筹全市农发行政策性资金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中的运用实施,按照“成熟一批、确定一批、推进一批”的原则构建常态化项目推进机制,为项目实施提供资金支持,推动项目落地;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确保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在自然资源局,由蔡佳荣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有关单位职责

      (一)市资源局负责编制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规划,并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纳入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负责项目区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生产、增减挂钩等工作;负责提供自然资源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负责补充耕地项目选址论证、方案评审、实施验收等工作;配合农发行做好融资授信。

      (二)市发改局、工信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按相应职责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范围内所涉及本部门主管的项目开展审批及验收,统筹推进项目建设。

      (三)市财政局负责做好相关经费保障,指导各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策划项目融资运作平衡方案,多渠道保障资金。

      (四)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共同做好项目区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生产工作;负责指导项目区农村产业发展,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负责乡村振兴产业与项目的融合导入;参与补充耕地项目选址论证、方案评审、实施验收等工作。

      (五)市林业局负责参与补充耕地项目选址论证、方案评审等工作;指导做好林耕置换工作。

      (六)市水利局负责参与补充耕地项目选址论证、方案评审、实施验收等工作。

      (七)市文体旅局负责做好文旅产业与项目的融合导入。

      (八)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参与补充耕地项目选址论证、方案评审、实施验收等工作。

      (九)市国资办负责监督市属国有企业合规使用农发行政策性信贷资金,支持市属国有企业积极策划、申报、建设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相关项目。

      (十)市属国有企业负责把控项目资金平衡和收益覆盖能力,对项目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效益。

      (十一)各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内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组织实施,做好项目宣传发动、群众工作、土地流转、工程建设等工作,确保项目建设全过程和谐稳定;参与项目区各类项目选址论证、方案评审、实施验收等工作;加强对项目实施的日常管理,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十二)农发行南安市支行负责充分利用本系统资源、产品和渠道优势开展业务对接,全方位服务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积极参与项目前期谋划,提供融资政策咨询;指导项目融资方案设计;依法合规加快贷款审批流程;及时提供信贷资金支持;加强贷后管理,防范金融风险;积极打造示范项目,及时总结经验,推动示范项目的复制和推广。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沟通协调。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衔接,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建立调度机制。根据工作需要,专班不定期召开会议进行工作调度,听取相关成员单位汇报,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和难点。

      (四)加大宣传培训。及时总结工作,系统梳理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推广,针对政策解读、项目管理、资金运作等内容不定期组织培训。

      工作专班不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专班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期间工作专班各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继任者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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