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0100-2024-00212
- 备注/文号:南政办函〔2024〕31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22
柳城街道办事处、官桥镇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闽政〔2023〕16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泉政办〔2021〕55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加强城乡公益性安葬(放)设施规划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自然资函〔2020〕301号)等文件及泉州市社会事业抓优质、补短板(民政领域)会议精神,为加快南安市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设工作进度,推动项目落细落实落成。经研究,决定成立南安市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设工作专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南安市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设工作专班,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志慧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卓赞杰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戴爱社 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卓大英 市发改局副局长
王志斌 市民政局副局长
杜成晗 市资源局副局长
黄勉生 市住建局副局长
李少峰 市林业局副局长
吴安源 市水利局副局长
徐志军 市城管局副局长
刘奋志 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副队长
黄世大 市联执办副主任
黄鸿霖 能源工贸集团副总经理
苏洪新 柳城街道办事处三级主任科员
洪文趁 官桥镇人民政府武装部长
黄志实 市殡管所所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负责专班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戴爱社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王志斌同志兼任。专班人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人员自行接任并报专班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职责分工
(一)市发改局负责做好项目立项、初步设计及概算指导和审批工作。
(二)市民政局牵头开展项目建设,统筹协调市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单位密切协同配合等工作。
(三)市资源局做好用地审批手续(包括农转征、规划许可、不动产登记等)的协调办理,配合主管部门做好用地选址及规划落实,持续跟进项目建设进度。
(四)市住建局做好配合办理施工许可证及相关备案工作。
(五)市林业局加快项目建设涉林用地和林业砍伐证的审批,持续跟进项目建设进度。
(六)市水利局做好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土保持等相关事项指导办理工作。
(七)市城管局做好项目建设相关事项的协调办理,持续跟进项目建设进度。
(八)泉州南安生态环境局做好环评相关事项指导办理工作。
(九)市联执办负责指导协助历史图斑消除及案件办理等工作。
(十)能源工贸集团加快项目各项手续办理,确保按时序进度推进项目建设。
(十一)柳城街道办事处、官桥镇人民政府要做好项目用地征收工作,并做通群众思想工作,保障项目顺利推进。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设立南安市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设工作专班,旨在形成工作合力,加快项目推进工作取得实效。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力确保完成年度确定的目标任务。
(二)细化工作。各成员单位要主动作为,系统梳理工作措施,明确重点任务,细化工作清单,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三)转变作风。各成员单位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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