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QZ07101-0100-2021-00107 | 主题分类 | 机构职能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南政办〔2021〕27号 |
公文生成日期: | 2021-05-07 | ||
标 题: |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南安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南安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南政办〔2020〕65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市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对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依法进行救助,因人事变动,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南安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汉沂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尤振星 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陈志彬 市公安局副局长
黄连发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成 员:黄南国 市财政局四级调研员
郑旭升 市民政局副局长
蔡倩丹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南安分局副局长
林清楚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郑文初 市审计局副局长
刘文龙 市农业机械管理站站长
黄志新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由黄连发兼任,具体负责救助基金的日常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因职务变动不再担任成员的,由继任者接任。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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