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200-2024-00631
- 备注/文号:南政办〔2024〕57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19
各有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我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全面治理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根据2024年11月12日泉州市矿山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专题会议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5年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任务重新分解下达,具体任务详见附件。各有关乡镇(街道)务必高度重视,抓紧完成现场勘查、方案编制等前期工作,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生态修复治理任务。废弃矿山生态治理资金由市财政统筹保障。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2025年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任务的通知》(南政办〔2024〕44号)予以废止。
附件:2025年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任务责任分解表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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