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200-2024-00458
- 备注/文号:南政办〔2024〕4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26
各有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全面治理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根据《泉州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三年行动计划》,结合我市任务,现将2025年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任务分解下达,具体任务详见附件。各有关乡镇(街道)务必高度重视,尽快完成现场勘查、方案编制等前期工作,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生态修复治理任务。废弃矿山生态治理资金由市财政统筹保障。
附件:2025年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任务责任分解表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