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200-2024-00215
- 备注/文号:南政办明传〔2024〕19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22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雪峰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尽快完善常住人口 5 万人以上的建制镇镇区基本消除收集管网空白区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建办村函〔2024〕1号)文件精神,对《南安市镇区常住人口5万人以上建制镇建成区基本消除污水管网空白区工作方案》(南政办明传〔2023〕47号)进行调整修改,现将《2024年南安市镇区常住人口5万人以上建制镇建成区基本消除污水管网空白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