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200-2024-00124
- 备注/文号:南政函〔2024〕60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15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泉州市金鸡库区左岸生态修复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函
时间:2024-04-16 11:55
泉州原水运营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查泉州市金鸡库区左岸生态修复工程社 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函》(泉原水函〔2024〕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评估报告提出的社会稳定风险结论,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切实落实风险防范与化解措施, 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社会稳定风险的全程跟踪,在确保稳定的前提下顺利实施。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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