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200-2024-00112
    • 备注/文号:南政文〔2024〕115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07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设项目涉及一般湿地授权事项的批复
    时间:2024-04-11 11:42

    市林业局:

      《南安市林业局关于建设项目涉及一般湿地授权事项的请示》(南林〔2024〕27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同意市林业局作为市政府授权部门,对建设项目规划选址、选线审批或者核准时,涉及一般湿地的,应当征求市林业局意见,具体事宜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抓好落实。

      此复。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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