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200-2024-00009
- 备注/文号:南政办明传〔2024〕1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08
各有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安市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长效工作机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安市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长效工作机制
为贯彻落实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部署,不断推动铁路沿线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向广度和深度拓展,按照《福建省巩固提升铁路环境质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泉州市巩固提升铁路沿线环境质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南安市巩固提升铁路沿线环境质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南安市铁路沿线综合整治长效工作机制。
一、工作任务
坚决遏制增量,扎实消化存量,营造铁路沿线整治美观、房屋和山水林田湖草协调、富有闽南地域特色的环境,防止成片垃圾堆积、黄土裸露、青山挂白(含坟墓裸露)、工地乱堆放、乱搭乱建、零星裸房等“回潮”问题。
二、职责分工
各单位要依据各自职责分工,聚焦环境问题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对铁路沿线环境的维护管理。
(一)成片垃圾堆积问题。强化日常保洁和巡查监管,严厉打击私自处理、随意倾倒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结合文明城市创建、爱国卫生运动、村庄清洁行动等,开展“卫生大扫除”,及时清理废弃物料及建筑垃圾,规范物料堆放,保持干净整洁,彻底消除“脏乱差”现象。
责任单位:沿线各乡镇(街道),市城管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局
(二)黄土裸露问题。分类治理,宜林则林、宜绿则绿、宜花则花。对临时裸露的建设用地,可采取喷播草籽花籽进行临时覆绿,或者覆盖色彩与环境协调的遮盖物进行临时遮盖(加固牢靠);对需要绿植的非建设用地,采取绿化补植、绿化遮挡、增花添彩等有效措施,消除沿线黄土裸露问题。有条件的尽量扩大绿化花化规模,提升品质,形成富有地域特色的绿带花带。
责任单位:沿线各乡镇(街道),市林业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资源局、发改局
(三)青山挂白(含坟墓裸露)问题。对铁路沿线青山挂白和已毁山体采取撒种花草籽、补植乔灌木等治理措施恢复层峦叠翠的秀美山川景观。对沿线裸露坟墓能迁移的迁移,无法迁移的,按照铁路林木种植的规范和要求栽种适当的开花乔木进行有效遮挡。
责任单位:沿线各乡镇(街道),市资源局、林业局、民政局、发改局
(四)工地乱堆放问题。加强日常监管,坚决打击建筑垃圾违规收运处置、随意倾倒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铁路红线外的在建工地严格对照“施工文明化、运输密闭化、进出水槽化、物料覆盖化、场地无尘化”的文明施工要求,规范物料堆放,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有条件的对场地进行植被覆盖,无条件的进行遮盖,遮盖物色彩要与环境相协调,并加固牢靠;规范设置建筑垃圾现场专用堆放场地,鼓励就地分类再利用,减少垃圾出场,确需出场的,要及时运至我市特许经营资源化处置中心进行资源化利用。同时,在建项目实行绿化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实施、同步建成,因施工造成山体植被破坏的应同步恢复。
责任单位:沿线各乡镇(街道),市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资源局、发改局
(五)乱搭乱建问题。加强“两违”巡查力度,对新增的“两违”建筑(构筑)进行拆除。同时,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对铁路红线外两侧可视范围内村庄和房前屋后的临时搭盖进行整治,打造美观整洁、规整有序的人居环境。
责任单位:沿线各乡镇(街道),市农业农村局、城管局、资源局
(六)零星裸房问题。落实带图审批制度,加强对在建新房外立面的管控;对存量裸房,要融入当地传统民居特色元素开展立面改造,有条件的实施“平改坡”、完善外墙装饰装修,经济困难地区推广檐口砌筑女儿墙、外墙刷缝嵌缝、勾勒窗框门套等简易线性工程,确保房屋安全和构件完整,改善居民生活品质,提升沿线建筑风貌。
责任单位:沿线各乡镇(街道),市住建局、农业农村局、资源局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铁路沿线属地责任。乡镇(街道)是辖内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对辖内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总责,应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以及铁路沿线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完成后的长效工作机制。村(社区)具体负责辖内铁路沿线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应采取与村组签订目标责任书、成立村民巡查小队、建立铁路沿线环境问题监测预报体系、将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纳入村规民约等措施,进一步巩固和提升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成果。
(二)落实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双段长”制。根据《福建省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双段长”制实施办法》(闽安委〔2023〕8号)有关规定,设立沿线县(市、区)对应各工务段、乡镇(街道)对铁路工务线路(路桥)车间两段“双段长”。一级“段长”由市政府相关负责人和铁路工务段相关负责人担任;二级“段长”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人和铁路工务线路(路桥)车间负责人担任,将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与环境问题治理相结合,共同开展以下工作:
1.开展联合巡查。市政府会同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工务段督促、检查、指导辖区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一级“段长”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巡查,每季度对管辖范围沿线环境全覆盖巡查一次,确保环境问题得到及时发现、妥善解决;二级“段长”组织有关人员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铁路沿线综合巡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记录在册,按责任划分做好整治销号。村(社区)和铁路工务线路(路桥)班组每半个月开展一次铁路沿线综合巡查工作,发现、制止破坏铁路沿线环境的行为,对不能处理的问题要及时上报。
2.开展联合执法。属地人民政府、铁路部门各单位对巡查、反馈和举报的铁路沿线环境问题,要及时梳理、追踪。对成因清楚、构成事实的,按铁路地界内铁路部门为主,属地政府配合;铁路地界外属地政府为主,铁路部门配合;对界限不清晰的,由属地人民政府联合铁路部门依法进行处置。
(三)加强铁路沿线建筑外立面的管控。乡镇(街道)及建设主管部门对铁路沿线的房屋外立面进行统一规划,融入具有当地特色的建筑风貌、样式,打造“一村一品”。乡镇(街道)要强化新建民宅外立面装修的管控力度,制定相应措施,推广具有地域特色的农村住宅通用图集,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整治既有裸房。
(四)鼓励媒体网络互动及群众参与。乡镇(街道)要建立举报热线,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到铁路沿线周边环境问题监管中。同时,要认真回应各类媒体关于铁路沿线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的相关报道,及时调查处理并予以反馈,形成全社会共治局面。
(五)建立铁路沿线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奖惩制度。将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目标考评体系,对工作开展积极,问题排查全面,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奖励;对工作敷衍应付,排查不彻底不全面,对铁路沿线周边环境整治提升工作造成不利影响的要实行约谈、问责。
市直有关单位:市发改局、民政局、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水利局、城管局。
各有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美林街道办事处、省新镇、仑苍镇、蓬华镇、洪濑镇、康美镇、丰州镇、霞美镇、官桥镇、水头镇、石井镇人民政府。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