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200-2024-00009
    • 备注/文号:南政办明传〔2024〕1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08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长效工作机制的通知
    时间:2024-01-08 09:45

    各有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安市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长效工作机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安市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长效工作机制

      为贯彻落实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部署,不断推动铁路沿线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向广度和深度拓展,按照《福建省巩固提升铁路环境质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泉州市巩固提升铁路沿线环境质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南安市巩固提升铁路沿线环境质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南安市铁路沿线综合整治长效工作机制。

      一、工作任务

      坚决遏制增量,扎实消化存量,营造铁路沿线整治美观、房屋和山水林田湖草协调、富有闽南地域特色的环境,防止成片垃圾堆积、黄土裸露、青山挂白(含坟墓裸露)、工地乱堆放、乱搭乱建、零星裸房等“回潮”问题。

      二、职责分工

      各单位要依据各自职责分工,聚焦环境问题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对铁路沿线环境的维护管理。

      (一)成片垃圾堆积问题。强化日常保洁和巡查监管,严厉打击私自处理、随意倾倒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结合文明城市创建、爱国卫生运动、村庄清洁行动等,开展“卫生大扫除”,及时清理废弃物料及建筑垃圾,规范物料堆放,保持干净整洁,彻底消除“脏乱差”现象。

      责任单位:沿线各乡镇(街道),市城管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局

      (二)黄土裸露问题。分类治理,宜林则林、宜绿则绿、宜花则花。对临时裸露的建设用地,可采取喷播草籽花籽进行临时覆绿,或者覆盖色彩与环境协调的遮盖物进行临时遮盖(加固牢靠);对需要绿植的非建设用地,采取绿化补植、绿化遮挡、增花添彩等有效措施,消除沿线黄土裸露问题。有条件的尽量扩大绿化花化规模,提升品质,形成富有地域特色的绿带花带。

      责任单位:沿线各乡镇(街道),市林业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资源局、发改局

      (三)青山挂白(含坟墓裸露)问题。对铁路沿线青山挂白和已毁山体采取撒种花草籽、补植乔灌木等治理措施恢复层峦叠翠的秀美山川景观。对沿线裸露坟墓能迁移的迁移,无法迁移的,按照铁路林木种植的规范和要求栽种适当的开花乔木进行有效遮挡。

      责任单位:沿线各乡镇(街道),市资源局、林业局、民政局、发改局

      (四)工地乱堆放问题。加强日常监管,坚决打击建筑垃圾违规收运处置、随意倾倒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铁路红线外的在建工地严格对照“施工文明化、运输密闭化、进出水槽化、物料覆盖化、场地无尘化”的文明施工要求,规范物料堆放,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有条件的对场地进行植被覆盖,无条件的进行遮盖,遮盖物色彩要与环境相协调,并加固牢靠;规范设置建筑垃圾现场专用堆放场地,鼓励就地分类再利用,减少垃圾出场,确需出场的,要及时运至我市特许经营资源化处置中心进行资源化利用。同时,在建项目实行绿化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实施、同步建成,因施工造成山体植被破坏的应同步恢复。

      责任单位:沿线各乡镇(街道),市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资源局、发改局

      (五)乱搭乱建问题。加强“两违”巡查力度,对新增的“两违”建筑(构筑)进行拆除。同时,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对铁路红线外两侧可视范围内村庄和房前屋后的临时搭盖进行整治,打造美观整洁、规整有序的人居环境。

      责任单位:沿线各乡镇(街道),市农业农村局、城管局、资源局

      (六)零星裸房问题。落实带图审批制度,加强对在建新房外立面的管控;对存量裸房,要融入当地传统民居特色元素开展立面改造,有条件的实施“平改坡”、完善外墙装饰装修,经济困难地区推广檐口砌筑女儿墙、外墙刷缝嵌缝、勾勒窗框门套等简易线性工程,确保房屋安全和构件完整,改善居民生活品质,提升沿线建筑风貌。

      责任单位:沿线各乡镇(街道),市住建局、农业农村局、资源局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铁路沿线属地责任。乡镇(街道)是辖内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对辖内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总责,应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以及铁路沿线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完成后的长效工作机制。村(社区)具体负责辖内铁路沿线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应采取与村组签订目标责任书、成立村民巡查小队、建立铁路沿线环境问题监测预报体系、将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纳入村规民约等措施,进一步巩固和提升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成果。

      (二)落实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双段长”制。根据《福建省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双段长”制实施办法》(闽安委〔2023〕8号)有关规定,设立沿线县(市、区)对应各工务段、乡镇(街道)对铁路工务线路(路桥)车间两段“双段长”。一级“段长”由市政府相关负责人和铁路工务段相关负责人担任;二级“段长”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人和铁路工务线路(路桥)车间负责人担任,将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与环境问题治理相结合,共同开展以下工作:

      1.开展联合巡查。市政府会同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工务段督促、检查、指导辖区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一级“段长”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巡查,每季度对管辖范围沿线环境全覆盖巡查一次,确保环境问题得到及时发现、妥善解决;二级“段长”组织有关人员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铁路沿线综合巡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记录在册,按责任划分做好整治销号。村(社区)和铁路工务线路(路桥)班组每半个月开展一次铁路沿线综合巡查工作,发现、制止破坏铁路沿线环境的行为,对不能处理的问题要及时上报。

      2.开展联合执法。属地人民政府、铁路部门各单位对巡查、反馈和举报的铁路沿线环境问题,要及时梳理、追踪。对成因清楚、构成事实的,按铁路地界内铁路部门为主,属地政府配合;铁路地界外属地政府为主,铁路部门配合;对界限不清晰的,由属地人民政府联合铁路部门依法进行处置。

      (三)加强铁路沿线建筑外立面的管控。乡镇(街道)及建设主管部门对铁路沿线的房屋外立面进行统一规划,融入具有当地特色的建筑风貌、样式,打造“一村一品”。乡镇(街道)要强化新建民宅外立面装修的管控力度,制定相应措施,推广具有地域特色的农村住宅通用图集,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整治既有裸房。

      (四)鼓励媒体网络互动及群众参与。乡镇(街道)要建立举报热线,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到铁路沿线周边环境问题监管中。同时,要认真回应各类媒体关于铁路沿线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的相关报道,及时调查处理并予以反馈,形成全社会共治局面。

      (五)建立铁路沿线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奖惩制度。将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目标考评体系,对工作开展积极,问题排查全面,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奖励;对工作敷衍应付,排查不彻底不全面,对铁路沿线周边环境整治提升工作造成不利影响的要实行约谈、问责。

      市直有关单位:市发改局、民政局、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水利局、城管局。

      各有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美林街道办事处、省新镇、仑苍镇、蓬华镇、洪濑镇、康美镇、丰州镇、霞美镇、官桥镇、水头镇、石井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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