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200-2021-00087
    • 备注/文号:南政办〔2021〕26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4-27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加强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4-27 16:14

    水头、石井镇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安市加强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海漂垃圾治理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18〕80号)即日起废止。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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