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QZ07101-1200-2021-00038 | 主题分类 | 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南政〔2021〕6号 |
公文生成日期: | 2021-02-22 | ||
标 题: |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森林防火戒严令的通告 | ||
内容概述: |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森林防火戒严令的通告 |
根据《泉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发布高森林火险橙色警报的通知》(2021年第5号)文件精神,将全市林区划定为森林高火险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立即发布高森林火险橙色警报信号,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2月22日至28日),林区禁止野外用火。
二、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护林员巡山护林管理,护林员应在岗在位,发现火情第一时间上报,要督促护林员开启手机定位系统,监督护林员加强巡山护林。
三、南安市印山林场森林消防大队在此期间要统一食宿,24小时集结待命。各乡镇(街道)森林消防队伍进入戒备状态,进一步落实扑火通讯、车辆、物资、机具设备等,做好扑火准备。
四、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值班值守,至少要有一名主要领导带班,值班人员要在岗在位。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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