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0300-2026-00477
    • 备注/文号:南政函〔2026〕40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6-10-27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安市水头镇荷泉片区详细规划08地块局部动态维护的批复
    时间:2026-10-30 15:55

    水头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审批〈南安市水头镇荷泉片区详细规划08地块局部动态维护〉的请示》(南水政〔2026〕9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南安市水头镇荷泉片区详细规划08地块局部动态维护》的相关内容。规划区位于南安市水头镇区中部,东至奎峰北路,南至世纪北路,西至世纪大道,北至支1路,总面积16.7996公顷(折251.994亩)。

      二、本次规划方案确定的地块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建筑退让等控制指标应作为强制性内容予以控制。

      三、本次规划经批准后,由市自然资源局实行统一管理,市政府对规划实施和开发建设进行监督。

      四、经批准的《南安市水头镇荷泉片区详细规划08地块局部动态维护》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更改。如确需调整或修改,应按照法定程序呈报审批。

      五、你镇在规划批准后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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