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0300-2025-00385
- 备注/文号:南政函〔2025〕141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8-15
市资源局:
《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福建海西再生资源产业园二期详细规划350583-03-Z基本单元Z-27地块动态维护论证报告>审查情况的请示》(南资源〔2025〕693)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福建海西再生资源产业园二期详细规划350583-03-Z基本单元Z-27地块动态维护。
二、本次规划用地面积为19.7936公顷,规划方案确定的地块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建筑退让等控制指标应作为强制性内容予以控制。
三、请你局按法定程序实施规划管理和监督,保障“五线”“三大设施”落实到位,促进片区配套设施进一步完善。
四、经批准后的《福建海西再生资源产业园二期详细规划350583-03-Z基本单元Z-27地块动态维护》是该片区规划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改变。实施中如有变更和调整,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五、规划在批准后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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