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0300-2025-00029
    • 备注/文号:南政文〔2025〕29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21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安市水头海联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E基本单元局部地块动态维护的批复
    时间:2025-01-24 17:37

    水头镇人民政府:

      《南安市水头海联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E基本单元局部地块动态维护》文本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南安市水头海联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E基本单元局部地块动态维护》的相关内容。

      (一)区位及规划范围

      规划区位于水头海联片区,东至沿海大通道、西至滨海大道、南至海一路、北至奎峰南路,总用地面积约54.2923公顷(合814.3845亩)。

      (二)调整内容

      为了使规划功能用地相对更加集中便利,盘活闲置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将原规划E-41-02、03、04地块进行整合,重新分割成为E-41-01、02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公园绿地及广场绿地,原规划E-47-01调整为机关团体用地;将原规划E-30-03及E-42-04的防护绿地调整为公园绿地,调整后的公园绿地同时兼具防护隔离功能,可兼容防护绿地。

      二、规划实施中要强化规划管理,严格按照详细规划要求实施建设。规划实施过程中,如有修改或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三、你镇应在规划批准后20日内及时向社会公布。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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