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0300-2025-00029
- 备注/文号:南政文〔2025〕29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21
水头镇人民政府:
《南安市水头海联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E基本单元局部地块动态维护》文本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南安市水头海联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E基本单元局部地块动态维护》的相关内容。
(一)区位及规划范围
规划区位于水头海联片区,东至沿海大通道、西至滨海大道、南至海一路、北至奎峰南路,总用地面积约54.2923公顷(合814.3845亩)。
(二)调整内容
为了使规划功能用地相对更加集中便利,盘活闲置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将原规划E-41-02、03、04地块进行整合,重新分割成为E-41-01、02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公园绿地及广场绿地,原规划E-47-01调整为机关团体用地;将原规划E-30-03及E-42-04的防护绿地调整为公园绿地,调整后的公园绿地同时兼具防护隔离功能,可兼容防护绿地。
二、规划实施中要强化规划管理,严格按照详细规划要求实施建设。规划实施过程中,如有修改或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三、你镇应在规划批准后20日内及时向社会公布。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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