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0300-2024-00492
- 备注/文号:南政文〔2024〕44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0-28
省新镇人民政府:
《南安市省新镇人民政府关于审批<南安市省新镇满山红村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规划>方案的请示》(南省政〔2024〕105号)及规划文本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南安市省新镇满山红村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规划》(以下简称《保护发展规划》)。
二、同意《保护发展规划》确定的规划范围。规划确定核心保护区8.06公顷,主要为文物、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分布集中的片区,东北至井仔37宅和37宅旁,南以顶三落古厝、檀溪为界,西南至卿田衍派祠堂;建筑控制地带规划面积为34.54公顷,范围为核心保护区以外、保护范围以内的现状建设集中地带;规划将满山红村周边山体、农田划入环境协调区,面积145.36公顷。规划确定满山红村产业发展思路为“生态农业为基础、乡村旅游业为提升、传统手工业加工辅助”的发展模式,逐步建设集民俗体验、文化展示、休闲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传统村落。
三、《保护发展规划》是满山红村建设和管理的依据,规划区内一切建设活动必须符合《保护发展规划》的要求,你镇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在《保护发展规划》实施过程中确需变动,应依法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此复。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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