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0300-2024-00492
    • 备注/文号:南政文〔2024〕44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0-28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安市省新镇满山红村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规划的批复
    时间:2024-11-06 17:38

    省新镇人民政府:

      《南安市省新镇人民政府关于审批<南安市省新镇满山红村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规划>方案的请示》(南省政〔2024〕105号)及规划文本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南安市省新镇满山红村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规划》(以下简称《保护发展规划》)。

      二、同意《保护发展规划》确定的规划范围。规划确定核心保护区8.06公顷,主要为文物、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分布集中的片区,东北至井仔37宅和37宅旁,南以顶三落古厝、檀溪为界,西南至卿田衍派祠堂;建筑控制地带规划面积为34.54公顷,范围为核心保护区以外、保护范围以内的现状建设集中地带;规划将满山红村周边山体、农田划入环境协调区,面积145.36公顷。规划确定满山红村产业发展思路为“生态农业为基础、乡村旅游业为提升、传统手工业加工辅助”的发展模式,逐步建设集民俗体验、文化展示、休闲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传统村落。

      三、《保护发展规划》是满山红村建设和管理的依据,规划区内一切建设活动必须符合《保护发展规划》的要求,你镇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在《保护发展规划》实施过程中确需变动,应依法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此复。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