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0300-2024-00304
- 备注/文号:南政文〔2024〕280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10
市自然资源局:
《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呈报审批南安市城南片区周边及城东片区单元控规10-M-30等地块图则的请示》(南资源〔2024〕451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规划编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规划确定的范围、功能定位。
(一)区位及范围:位于南安市柳城街道,东至江北大道、西至第十小学、南至现状建筑及园林地、北至西溪。地块总用地面积为13.6011公顷。
(二)功能定位:主要功能定位为基础、配套设施等。
二、请你局按法定程序实施规划管理和监督,保障“五线”“三大设施”落实到位,促进片区配套设施进一步完善。
三、经批准后的《南安市城南片区周边及城东片区单元控规10-M-30等地块图则》是该片区规划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改变。实施中如有变更和调整,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四、规划在批准后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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