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0300-2024-00052
    • 备注/文号:南政文〔2024〕47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2-27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安市燃气专项规划修编动态调整论证报告的批复
    时间:2024-02-28 19:06

    市城市管理局:

      你局《南安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呈报审批〈南安市燃气专项规划修编动态调整论证报告〉的请示》(南城管〔2023〕19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编制的《南安市燃气专项规划修编动态调整论证报告》的相关内容。

      二、本动态调整论证报告是指导解决南安市现状液化石油气站点未得到统一规划整合,存在较多问题的重要依据,你局要牵头按照文件要求,严格组织实施,强化规划管理,确保规划目标及内容有效落实。

      三、你局在动态调整论证报告批准后应及时向社会公布,经批准的动态调整论证报告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更改。如确需调整或修改,应按照法定程序呈报审批。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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