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0300-2022-00305
- 备注/文号:南政文〔2022〕382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1-22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呈报审批<南安市柳湖2号地块规划调整论证>的请示》(南资源〔2022〕637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规划调整,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规划确定的范围、功能定位。
(一)区位及范围:位于南安市区城南片区,北至柳湖南路、南至柳南中路、西至南大路、东至颍川路。
(二)功能定位:主要功能定位为居住、教育、公共设施等。
二、请你局按法定程序实施规划管理和监督,保障“五线”“三大设施”落实到位,促进片区配套设施进一步完善。
三、经批准后的《南安市柳湖2号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是该片区规划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改变。实施中如有变更和调整,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四、规划在批准后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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