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0300-2022-00053
    • 备注/文号:南政文〔2022〕67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4-02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安市官桥镇污水专项规划(2021-2030)的批复
    时间:2022-04-02 15:05

    官桥镇人民政府:

      你镇《官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呈报审批<南安市官桥镇污水专项规划>的请示》(文电呈阅件NO:2103)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南安市官桥镇污水专项规划(2021-2030)》

      (一)规划范围与期限

      规划范围为官桥镇,包括7个社区和22个行政村,规划面积为141 平方公里。本次规划期限为2021年-2030 年,其中近期为2021-2025年、远期为2026-2030年。

      (二)规划目标

      完善污水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与土地开发利用同步建设市政污水排水系统设施,进一步改善规划区内美人溪、下洋溪等水质,确保区内河流水质达到确定的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及水质目标,持续创造一个良好的人居环境。

      (三)污水量预测及污水收集处理率

      规划到2025年总污水量约为3.95万m3/d,到2030年总污水量约为9.54万m3/d。

      规划到2025年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70%,到2030 年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95%。

      (四)排水体制

      新区采用雨、污水分流制,老镇区可采用过渡式的截流式合流制,今后随城镇建设,通过对管网不断改造和逐步完善,最终达到分流制。

      (五)污水厂建设规划

      规划新建官桥园区污水处理厂(规模为3.6万m3/d);扩建现状内厝污水处理厂(规模为1.8万m3/d)、霞光污水处理厂(规模为3.5万m3/d)、新圩污水处理厂(规模为1.0万m3/d)。

      二、本规划是指导官桥污水建设及下一阶段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按照专项规划的要求,严格组织实施,强化规划管理,确保规划目标及内容的落实。

      三、你镇应在规划批准20日内及时向社会公布;经批准的专项规划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修改调整的,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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