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0300-2021-00253
- 备注/文号:南政文〔2021〕193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1-02
南安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南安市城南片区周边及城东片区单元控规>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片区控规,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规划确定的范围、功能定位、空间结构。
(一)区位及范围:溪美组团滨江片区、溪美组团成功科技园片区、城南组团南部片区、柳城组团城东片区。
(二)功能定位:作为南安市南部城区的组成部分,打造具有休闲居住、商务商贸、绿色智造、休闲服务于一体的宜居宜业宜游的功能片区。
(三)布局结构:规划形成“一带两心七片区”的规划结构,一带:西溪城市发展带;两心:城市商业中心、城市公共中心;七片区:老城综合片区、城西滨水宜居生活区、会展商务区、城东活力宜居生活区、露江绿色产业园区、榕桥产城融合示范区、成功产城融合示范区。
二、请你局按法定程序实施规划管理和监督,保障“五线”“三大设施”落实到位,促进片区配套设施进一步完善。
三、经批准后的《南安市城南片区周边及城东片区单元控规》是该片区规划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改变。实施中如有变更和调整,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四、规划在批准后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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