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0300-2019-00168
- 备注/文号:南政办内传〔2019〕37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5-24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南政文〔2019〕83号)要求,“法治政府建设年”活动办公室制定了《“法治政府建设年”目标任务落实清单》。现将该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法治政府建设年”目标任务落实清单
序号 |
工作任务 |
细化措施及进度安排 |
牵头单位 |
分管 |
责任 |
1 |
围绕落实“强基促稳”,推动法律服务“五在场”。全力提升“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实效,做到重大纠纷调解在场、重大村务决策在场、重要村规民约修改审核在场、重大事项法律咨询解答在场、重要节点普法宣传在场,确保在法治的轨道上开展工作。 |
1.完善工作日志制度。村(社区)法律顾问每次提供法律服务时须认真填写提供法律服务的时间、对象、内容和结果,一次一记、一村一卷。工作日志应及时提交到村(社区),由村(社区)按月收集汇总后,每月月初提交所属乡镇(街道)司法所,司法所应按照一村(社区)一册的要求整理工作日志,做好立卷和归档工作,工作日志将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指标之一。 |
市司法局 |
黄清波 |
公律科 |
协助市司法局制定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工作制度,指导各乡镇(街道)、村(社区)配合法律顾问开展各项法律服务工作。 |
市民政局 |
吴加住 |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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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围绕服务项目攻坚,推进法务保障“六个有”。围绕“项目攻坚 2019”“城市建设提速年”“两高”整治等决策部署,重点在城市片区建设、项目安征迁、治理“两违”等工作中做到“六个有”: 有法务人员深度参与,有对法务风险点进行评估,有对安征迁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有对执法和征收文书进行法律把关,有严格按法定程序规范操作流程,有对重点项目涉及的民事纠纷及时进行调解。 |
对15个征迁攻坚项目进行摸底,要求围绕服务“项目攻坚2019”、推进法务保障“六个有”。 |
市发改局 |
陈少波 |
重点办 |
“两高”整治办成立法务保障小组,由住建局、法律顾问、行业专家组成,负责协调、督促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两高一重”整治按照“六个有”要求开展工作。 |
市住建局 |
陈金枢 |
两高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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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聘请法律顾问,不断充实法制人才队伍,为城市管理工作提供法律服务。 |
市城管局 |
王长杭 |
政策法规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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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协作配合。配合市发改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等相关部门,针对城市片区建设、项目安征迁、治理“两违”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律师、人民调解员参与,人民调解员由司法行政机关择优指派,律师则由司法行政机关推荐,并由相关律师事务所与项目单位签订服务协议。 |
市司法局 |
苏志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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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严格执行《泉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促进重点工作落实。依法做好海丝史迹主体保护、周边环境整治以及长效管理。 |
1.推进申遗工作。2019年严格按照上级有关工作要求,抓紧抓好九日山申遗迎检工作。 |
市文体旅局 |
郑青辉 |
九日山文管中心、 文保中心 |
4 |
规范分类信访处理工作。针对房屋产权办理、房屋拆迁与安置补偿、物业服务、劳动和社会保障等信访热点,职能部门绘制“信访工作导则”,依照法定程序分类处理。2019 年 11 月底前,整理 10~15 件办理过程完整、文书格式规范、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运用“条例+案例”的方式,汇编案例集,印发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参照执行。 |
1.市自然资源局针对房屋产权办理问题,市住建局针对房屋拆迁与安置补偿、物业服务问题,市人社局针对劳动和社会保障问题,绘制“信访工作导则”,于6月30日前抄送市联席办。 |
市信访局 |
李桂珠 |
接访科、办信督查科 |
1.根据任务清单,绘制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导则”,依照法定程序分类处理。 |
市人社局 |
余 伟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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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完善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广泉港设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和行政争议调解工作跨区域协作等做法,探索建立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三所”结对共建机制,构建“共建共治共享”行政争议调处新模式。 |
1.学习“泉港行政争议调解”经验。根据上级文件会议精神,6月底前,完成全面推进市级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场地及人员遴选。 |
市司法局 |
苏志荣 |
基层科 |
1.做好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由市司法局指派律师参市公安局每月接访日活动。 |
市公安局 |
王健新 |
法制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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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加强食品药品领域执法监管工作。出台我市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的具体实施意见,推进食品安全“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全面加强学校及周边、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外托管机构的食品安全综合治理。重拳整治药品零售企业不按规定销售处方药和执业药师“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
1.印发通知,组织各单位学习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提请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办公会学习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研究食品安全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印发的《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及结合泉州市实施细则,研究制定我市具体实施细则。 |
市市场 |
李坤明 邱阳川 |
食品生产科、食品市场科、应急科、药械科 |
7 |
实行普法内容提示制度。根据“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市直执法单位依照机构“三定”职责,2019 年 7 月前重新梳理修订普法责任清单,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和程序公布,并报市司法局备案。执法单位每年开展面向社会的专题法治宣传活动不少于 2 次。市司法局根据普法责任清单,对执法普法不规范、不及时的单位作出预警提示。 |
1.5月底前,印发关于报送2019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要求各执法部门于6月底前,制定2019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专题法治宣传活动计划并报市司法局备案。 |
市司法局 |
林志旺 |
宣教科 |
8 |
试行行政服务路线图。着手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企业准入审批等重点领域制定行政服务路线图。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自由裁量权工作,完善台账管理,打造“南安标准”。全面推行政务服务清单管理,梳理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实施清单和办事指南并经评审论证,实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并坚持实时更新、动态管理,逐步增加“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同城通办、多点服务”政务服务数量。 |
1.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将房建市政工程、交通工程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整合为四个阶段: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施工许可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每个阶段梳理行政审批流程图。 |
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
李梓明 |
业务管理科 |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组织相关部门分期分批对照修改完善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确保省、市、县、乡四级行使全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同事项、同依据、同类型、同标准。 |
市审改办 |
黄黎强 |
审改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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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开展“新法新政策解读宣传”活动。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市直各部门要在传统媒体或新媒体对新法新政策进行解读。规范性文件出台后20天内,起草单位应通过传统媒体或新媒体,以微视频、抖音视频、图表解读等方式进行公开和解读。市司法局对照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报备时间开展监督,对未做好宣传的单位及时发函催促提醒。 |
1.4-6月,结合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教育、知识产权保护、安全生产、禁毒等法律法规政策解读,适时对未及时宣传的单位发函提醒。 |
市司法局 |
苏志荣 |
法制科 |
10 |
落实企业责任公示制。推行“清单式”跨部门随机抽查,2019 年 10 月前,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制定并公示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公开监管部门职责和检查项目,指导制定行业自律自查清单和企业责任清单,让经营者及时明晰自身经营风险和主体责任。公示投诉举报电话、抽查结果,对不规范经营的企业及时发出警示函,督促整改。发挥 12345 民营企业服务热线平台作用,严格按时限要求办理企业诉求事项。在接到企业诉求5 个工作日内,审核决定是否受理并告知诉求企业,承办单位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意见答复企业,确保每件企业诉求事项都能依法及时高效解决。 |
3月份牵头联合市人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卫健局、烟草专卖局等部门制定下发《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关于印发<2019年上半年南安市企业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市监〔2019〕37号),4月份协调联合抽查部门进行抽查“主体名单确认”和“人员随机选派”,5月份组织开展联合抽查,6月1日前完成集中检查工作,6月20日前完成检查结果录入和公示工作。 |
市市场 |
王忠华 |
企监科 |
11 |
“府院”互动亲清护企。加强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沟通联系,重点围绕破产重组、公益诉讼、安征迁、信息公开、治安行政处罚、土地权属争议、不动产登记、维护台胞台企权益等难点问题召开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或向上提出立法建议。支持法院落实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支持检察院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主动适应行政案件跨域管辖改革新变化,探索与集中管辖法院、原管辖法院建立行政争议调解工作新机制和片区府院联席会议新模式。 |
1.收集汇总两法衔接工作情况和公益诉讼工作情况。 |
市政府办、 |
苏志荣 |
法制科 |
12 |
重新梳理涉改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三定”调整情况,重新梳理涉改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推动部门依清单履职,确保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
根据我市各部门“三定”调整情况和上级统一部署,组织重新梳理政府部门权责清单。 |
涉改政府部门负责落实,市委编办支持 |
刘润华 |
市委编办 |
13 |
启动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不得提交讨论审议。 |
做好提交市政府研究的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
市司法局 |
苏志荣 |
法制科 |
14 |
制定行政执法路线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完善行政执法规范化操作指引。鼓励行政执法主体开展教科书式执法微视频发布等行政执法规范化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市司法局每季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案件质量跟踪评判,杜绝“处罚疲软”、只罚款不整改的现象。 |
1.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制定行政执法路线图。制定完善行政执法规范化操作指引,各类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执法文书样本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 |
市司法局 |
苏志荣 |
法制科 |
15 |
实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告知提示制度。市直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要突出解决实际问题、管用有效,在公布之日起 15 日内向市司法局报送备案。市司法局及时做好提示工作,有备必审。对存在违法情形的,依法提出限期纠正的书面意见直至追责,督促违法规范性文件整改到位。 |
1.落实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告知提示制度。5月底前,向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市直部门下发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要求的通知。 |
市司法局 |
苏志荣 |
法制科 |
16 |
发挥律师队伍专业优势。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提前介入、全过程参与的法律服务新模式,形成事前防范、事中防控和事后补救的风险防范机制。完善政府法律顾问日常管理、考评奖惩工作机制。推广法律顾问服务登记制度,记录法律顾问服务事项和意见运用采纳情况,实现法律顾问履职留痕。加强社会律师服务指导监督,引导律师坚守依法执业底线,与党委、政府同向发力,共同推动法治建设。 |
1.加强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对政府、部门提交的其拟聘任为兼职法律顾问的执业律师人选的征求意见,认真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对人选任职条件进行审核。将政府、部门对律师法律顾问工作考核结果,作为该律师及其所在律师所评先评优、承接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申报上级政府或部门专业人才库等的重要依据。 |
市司法局 |
黄清波 |
公律科 |
17 |
严格落实政府公务人员学法制度。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局、委、办务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学法制度,每年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市司法局完善全市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制度,梳理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每季度定期发布部门学法计划指导建议,强化政府公务人员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 |
1.结合普法内容提示制度,5月底前印发关于报送年度学法计划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市直各执法单位与6月底前报送年度法治专题讲座计划。 |
市政府办、 |
林志旺 |
宣教科 |
18 |
支持党校(行政学校)开设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在 2019 年科级班等主体班次中开设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课程。根据培训对象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培训,突出以案释法,推动政府公务人员敬畏法律,提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水平。 |
1.举办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拟定在今年11月份由市委党校、市司法局牵头组织举办1期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培训对象为来自各乡镇(街道)、市直部门单位的一线干部。 |
市委党校 |
吴端来 |
教务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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