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000-2024-00519
- 备注/文号:南政文〔2024〕468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1-11
美林街道办事处:
《南安市美林街道办事处关于撤销停办南安市梅亭小学的请示》(美办〔2024〕113号)收悉。为了满足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经研究,同意撤销停办南安市梅亭小学,并将梅亭社区原居民户及华创·和璟园入住居民户纳入南安市第三小学招生服务区域;将蓝光万顺·雍锦和府入住居民户纳入南安市第十三小学招生服务区域。
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学校撤并后闲置校舍和土地管理的通知》(南政文〔2005〕213号)精神,南安市梅亭小学撤并后校产归属南安市美林中心小学。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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