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000-2019-00256
    • 备注/文号:南政办〔2019〕87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8-06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产业扶贫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8-09 15:13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产业扶贫是精准扶贫的关键举措,为充分发挥保险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农业产业项目的保障作用,确保产业扶贫保险政策顺利实施,现将《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产业扶贫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9〕2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成立工作小组,配足人员,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强与承保机构协调配合,切实抓好农业产业扶贫保险投保工作。

      二、开展政策宣传。由承保机构市人保财险统一印制宣传材料,各乡镇(街道)通过分发宣传材料、利用广播、宣传标语、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贫困户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普及农业产业扶贫保险政策和知识,提高贫困户对农业产业扶贫保险政策的知晓度,引导贫困户积极投保农业产业扶贫保险,确保走访贫困户全覆盖,政策宣传全覆盖。

      三、全面启动实施。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南安市建档立卡贫困户总台账,全面推进产业扶贫保险工作,组织镇、村干部开展摸底工作,填写《泉州市2019年贫困户产业扶贫保险入户调查表》《泉州市2019年贫困户产业扶贫保险入户调查表(未投保对象)》两份表格。承保机构南安人保财险公司要同步组织开展调查投保工作,对各乡镇(街道)完成摸底工作的村,以村为单位立即逐户开展调查和农业产业项目承保工作,收集自愿投保的贫困户种养产业信息,填写投保单。入户调查表由保险调查人员、乡镇(街道)或村干部、贫困户本人共同签字确认,投保单由贫困户签字确认后,投保清单汇总表加盖村委会公章。

      四、提供优质服务。承保机构要配备足够的工作力量,确保每个乡镇都有专人负责。简化理赔手续,提高服务水平,设立理赔专线,及时查勘,快速理赔,应当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将赔偿支付到户。

      五、强化监督管理。产业扶贫保险工作列入各乡镇(街道)季度绩效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各乡镇(街道)要落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产业扶贫保险工作,每周一向市扶贫办报送工作进度表(见附件)。市扶贫办要加强督导指导,每周汇总通报产业扶贫保险工作进度。市财政局要积极筹集产业扶贫保险财政补助资金,并纳入财政资金监管范畴。

      附件:1.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产业扶贫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9〕23号)

            2.农业产业扶贫保险投保进度表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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