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晋江防洪提升工程南安段二期工程建设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等的通告_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_南安市人民政府
  • 索 引 号:QZ07101-0200-2024-00289
  • 备注/文号:南政规〔2024〕6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6-28
  • 有效性:有效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晋江防洪提升工程南安段二期工程建设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等的通告
时间:2024-07-02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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