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0200-2024-00035
    • 备注/文号:南政办规〔2024〕3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24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回国定居华侨农村住宅翻建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时间:2024-01-24 09:06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现将《南安市回国定居华侨农村住宅翻建管理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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