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300-2024-00298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08
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SL290-2009)规定,2024年6月,贵公司成立晋江防洪提升工程南安段二期建设征地实物调查工作组。该工作组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实物调查规范》(SL442-2009)规定和要求,会同我市相关职能部门、乡镇和村组干部,对晋江防洪提升工程南安段二期建设征地涉及我市范围内的实物进行了全面调查。各项实物调查成果经各方共同签字确认,调查成果真实可靠,我市予以正式确认。
特此函告!
附件:晋江防洪提升工程南安段二期建设征地影响实物调查成果汇总表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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