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300-2024-00297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08
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规定,本着“顾全大局、严密规划、科学安排、切实可行”的原则,你公司会同我市有关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在深入分析论证移民安置环境容量的基础上,充分征询工程建设区居民和各专业项目主管部门的意见后,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拟定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方案。
一、移民安置任务
(一)移民安置规划
晋江防洪提升工程南安段二期涉建设征地涉及移民生产安置人口,规划采取自谋职业安置(一次性货币补偿)的方式进行安置。
(二)民间信仰活动设施
工程建设征地影响民间信仰活动设施,规划采取一次性货币补偿后自行处理。
(三)农村工商企业
工程建设征地影响农村工商企业,规划予以一次性货币补偿后自行处理。
(四)其他项目
工程建设征地影响零星树木,规划予以一次性货币补偿处理。
二、专业项目规划
根据有关规定,专业项目复建遵循“原规模、原标准或者恢复原功能的原则”提出经济合理的复建方案。工程建设征地涉及的交通工程设施规划结合各堤段的建设予以复建,输变电工程设施、通信工程设施、广播电视设施规划采取一次性货币补偿由权属单位结合各堤段的建设进行改复建。
特此函告!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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