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300-2023-00020
- 备注/文号:南政地〔2023〕5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1-30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收回泉州亿黎达建材发展有限公司等4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示》(南资源〔2023〕2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推进官桥镇许林片区改造建设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和南安市2023年第一次自然资源利用管理联席会议暨自然资源价格委员会议纪要(南资源联〔2023〕1号)精神,同意收回位于官桥镇金桥社区泉州亿黎达建材发展有限公司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南安市官桥镇银盛塑料厂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为1961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分别为:南国用(籍)第00050082号,土地使用权登记面积为11252.6平方米,实测土地面积为10193平方米;南国用(籍)字第00030360号,土地使用权登记面积为3387平方米;南国用(籍)字第00060095号,土地使用权登记面积为1700平方米;南国用(籍)第31050004号,土地使用权登记面积为4333平方米。具体宗地位置详见用地勘测定界图(见附件)。土地使用权的收回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偿。该4宗收回的土地使用权纳入南安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储备库,作为政府储备用地;按属地管理原则,在储备用地未重新供应前,由官桥镇人民政府负责土地的管护工作,防止土地被侵占。收储的土地使用权严格按照规划用途及国家土地供应政策进行供地。
附件:泉州亿黎达建材发展有限公司等4宗用地勘测定界图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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