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300-2021-00238
- 备注/文号:南政地〔2021〕64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0-14
南安市自然资源局:
《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霞美镇西气东输退让绿化项目划拨供地的请示》(南资源〔2021〕44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霞美镇温山村,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南安市2010年度第八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文〔2010〕529号)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国有土地合计129353平方米(原地类为水田0.3365公顷、林地10.7667公顷、其他农用地0.8824公顷、建设用地0.5551公顷、未利用地0.3946公顷),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给南安市林业局做为霞美镇西气东输退让绿化项目用地。用途为: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防护绿地(绿地)。
二、同意你局的供地方案,划拨供地具体手续由你局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有关事项严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执行。
特此批复!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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