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300-2021-00140
    • 备注/文号:南政地〔2021〕36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7-01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提供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桥园区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桥园区
    时间:2021-07-02 09:22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桥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建设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桥园区北五路(一期)项目用地的申请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将位于官桥镇岭兜村,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南安市2017年度第四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17〕376号)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国有土地合计2.1685公顷(原地类为水田0.4121公顷,园地0.3269公顷,林地0.6172公顷,其它农用地0.1036公顷;建设用地0.0328公顷;未利用地0.6759公顷),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给你公司作为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桥园区北五路(一期)项目用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公路用地(道路)。

      请按规定办理有关用地手续,缴纳各项用地税费。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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