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300-2021-00053
    • 备注/文号:南政文 〔2021〕22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3-24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南安市诗山镇自来水厂二万吨及供配水管网扩建项目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批复
    时间:2021-03-25 08:18

    诗山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确认南安市诗山镇自来水厂二万吨及供配水管网扩建项目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的请示》(南诗政〔2020〕157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并于2020年12月15日组织相关部门召开项目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论证会,经研究,同意评估报告提出的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结论,征地等级为低风险等级,可以启动土地征收工作。

      请你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切实落实征地风险防范与化解措施,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社会稳定风险的全程跟踪,在确保稳定的前提下顺利实施。一是加强政策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二是加强征地安置补偿资金监管使用;三是加强风险预警,征迁工作人员应全程跟踪项目征迁,做到和谐征迁,保障项目全过程治安安全;四是减少施工期间的扰民;五是加强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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