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300-2021-00019
- 备注/文号:南政文〔2021〕6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2-03
市资源局、财政局:
你们联合报送的《关于南安市2021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请示》(南资源〔2021〕4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优化完善土地资源配置,有效盘活存量土地,同意你们上报的《南安市2021年度土地储备计划》(见附件)。
二、请你们根据各自职责,按照《南安市2021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加强协调,紧密配合,加强对土地收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保障土地储备计划顺利实施。
附件:南安市2021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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