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300-2021-00003
- 备注/文号:南政地〔2020〕152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1-08
南安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南安市2019年(工业)G003号地块用地红线调整有关事宜的请示》(南资源〔2020〕525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以下事项:
一、在不改变泉州市金昊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项目用地总面积的前提下,对泉州市金昊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原用地红线进行调整,并纳入控规修编一并调整,不再补交土地出让金。
二、红线调整后地块的规划指标仍按《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南安市2019年(工业)G003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通知》(南资源函〔2019〕20号)执行。
三、上述事项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后,由你局按规定办理用地红线调整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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