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300-2020-00173
- 备注/文号:南政地〔2020〕118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9-18
南安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收回南安市新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3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示》(南资源〔2020〕32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加快推进市民中心片区建设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福建省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和南安市2020年第四次自然资源利用管理联席会暨自然资源价格委员会议纪要(南资源联〔2020〕4号)精神,同意收回南安市新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位于美林街道福溪社区3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为85179平方米。该3宗用地原供地批文分别为南政地〔2012〕25号文、南政地〔2012〕29号文、南政地〔2012〕32号文,本次收回土地使用权面积分别为25583平方米、39599平方米、19997平方米。具体宗地位置详见用地勘测定界图(见附件)。土地使用权的收回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偿。该3宗土地使用权收回后纳入南安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储备库,作为政府储备用地;按属地管理原则,在储备用地未重新供应前,由美林街道办事处负责土地的管护工作,防止土地被侵占。收储的土地使用权严格按照规划用途及国家土地供应政策进行供地。
特此批复。
附件:南安市新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3宗用地勘测定界图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