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300-2020-00162
- 备注/文号:南政文〔2020〕95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9-04
为切实做好英都镇农贸市场及周边提升改造工作,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经研究,决定征收改造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所有房屋及其附属物,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房屋征收部门应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开展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一、征收范围:东至洪荣章厝,西至孙双全厝,南至英东格仔头安置小区,北至市场监督管理所(具体见英都镇农贸市场片区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图)。
二、房屋征收部门: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部门。
三、征收实施单位:英都镇人民政府作为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征收范围内土地房屋的征收与补偿工作。
四、征收补偿方案:补偿安置标准以《南安市英都镇农贸市场片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方案》为依据(具体详见附件)。
五、签约期限:2020年9月17日至2020年12月17日,被征收人应当在前述的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按期腾空。
六、被征收人如不服本房屋征收决定,可在决定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决定。
附件:南安市英都镇农贸市场片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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