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闽兴公交公司152路公交票价的批复
南发改规〔2024〕2号

南安市闽兴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152路公交线路票价定价的请示》(南闽兴公交〔2024〕27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改委2017年第7号令)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闽政〔2022〕14号)等文件精神,按程序进行成本调查、社会调查、集体审议,现批复如下:

  一、152路全程票价6元/人,起步2元/人,实行分段计价:工业学校站至梅山汽车站2元/人、梅山汽车站至振兴村委会站2元/人、振兴村委会站至金圭村三角街站2元/人,跨段累计计价。

  二、要严格落实持卡乘车和对老年人、离退休干部、儿童、现行义务兵、残疾人、革命伤残军警等特殊对象的优惠票价政策。

  三、要做好票价及优惠政策的公示、宣传解释等工作。

  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0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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